关于申请2023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通知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在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统一部署下,现启动2023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
2023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可以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提出补报申请。
   
北京市边远山区是指房山区:十渡镇、蒲洼乡、霞云岭乡、南窑乡、大安山乡、佛子庄乡、河北镇、周口店镇;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妙峰山镇、王平镇、雁翅镇、斋堂镇、清水镇;昌平区:流村镇、延寿镇;延庆区:千家店镇、永宁镇、大庄科乡、四海镇、香营乡、井庄镇、刘斌堡乡、珍珠泉乡;怀柔区:喇叭沟门乡、长哨营乡、汤河口镇、宝山镇、琉璃庙镇、怀北镇、雁栖镇、渤海镇、九渡河镇;密云区:大城子镇、东邵渠镇、不老屯镇、新城子镇、太师屯镇、石城镇、冯家峪镇、古北口镇、北庄镇、高岭镇;平谷区:镇罗营镇、熊儿寨乡、黄松峪乡、金海湖镇。

边远山区范围将根据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边远山区范围若发生变化,对已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不受影响,包括因漏报错过当年申请时间的同届毕业生。
    
基层单位是指:
1.北京市边远山区乡镇 (及以下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2.工作现场地处北京市边远山区乡镇(及以下地区)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北京市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3.上述企业应为国有性质;未列入上述名单的企事业单位性质的界定,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4.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单位符合本条款1或2均可申请,但应有正式编制。
二、资助标准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本科生每生每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申请补报的毕业生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标准予以资助。
三、提交材料
1.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2份,纸质版;

2. 《就业协议》复印件2份,纸质版;

3. 往届毕业生需提交《补报说明》(注明毕业时间、基层就业时间、实际工作地点、岗位性质、毕业年未按时申报原因、有无申报其他学费补偿等情况,手写签字)2份,纸质版;

4.《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1份,电子版。

申报学生将上述1~3项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部审查,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wuhuihui@sioc.ac.cn。

四、补偿代偿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