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上海有机所获“第十五届(2009-2010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上海有机所继1996年后再次跻身上海市文明单位行列。
长期以来,上海有机所坚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早在1987-1996年有机所就曾连续五届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01-2008年有机所连续四届荣获“上海市科技系统文明单位”称号。2009-2010年,在上海市科技党委和中科院沪区党委的领导下,有机所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党政齐抓共管,坚持围绕学科发展的前沿领域和国家战略的需要,开展科技创新研究;坚持以提升我所创新能力,建设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有机所为目标,鼓励自主创新,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创造性潜能;以建国60周年和建所60周年为契机,传承优良传统,凝聚广大干部群众,促进创新文化建设。通过全所上下共同努力,有机所创新文化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新突破。在历经总结申报和科技系统文明委、沪区党委的考核与实地检查,时隔十四年后再次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上海有机所将站在新的起点上,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坚持以推动研究所的科学发展为主题,扎扎实实做好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工作,努力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研究所和谐、可持续发展。
4月14日,在科技系统精神文明大会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牌。


文明单位考评小组来有机所实地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