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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研安全管理,实行新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9-11-09上海有机所

   116下午,主管科研安全的沈兆雷副所长主持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管理部门、物资供应部门、后勤公司、气体仓库、特种实验室的有关干部和各研究室的安全干事参加了会议。

   会上沈兆雷副所长就《关于严厉处罚实验期间脱岗行为的通知》、《关于控制实验室试剂领用量的通知》、《关于气体钢瓶管理暂行补充规定的通知》以及《关于修改‘过夜实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四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和内容作了说明,并提出了具体的执行要求。沈兆雷指出,这四个通知所涉及的安全问题,是有机所目前存在、并严重威胁实验室乃至实验楼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最严重的安全隐患,希望通过严格执行四个通知的规定要求后,有机所的安全形势有明显的改善,把科研安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逐步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沈兆雷要求全体学生和科研人员要把安全规定当作刚性要求,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规范自己的实验行为,对于违规行为通知中有明确的严厉处罚的条款;要求安全管理部门切实加大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力度,对违规行为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四个通知的文件现已发到各研究室,所的公告栏和实验楼布告栏也已张贴,电子文本已在我所内网“安全专栏”的“安全规定”栏中。希望大家尽快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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