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临港园区健身设施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所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上海市运动促进健康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为满足上海有机所师生多样化、高品质健身需求,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发展,现就临港园区健身设施进行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比选内容

(一)项目名称:上海有机所临港园区健身设施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选(综合性评审)

(三)项目服务内容:临港园区健身设施采购

(四)预算金额:45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五)按规定出具费用发票,设备不得与比选内容有出入。

(六)采购内容包含商用健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维保,面积约100.48㎡,设备不得有钢线链接露出,详见附件1。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类似的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科研院所、赛事合作单位服务经验,比选单位2025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须有类似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签约时间及合同内容均以合同为准)。

(二)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证明、《中国区XX总代理授权书》、《商用健身器材安全认证》(应当符合《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7498-1998)、《固定式健身器材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7498.1-2008)以及相关运动项目器材和设施设备等最新标准,确保质量安全、《知识产权证书》、设备保险等必要材料,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自开展经营活动以来,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证明);参加本次比选前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证明)。

(四)应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纳税记录相关文件证明;同时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

(五)响应单位业绩信誉及资信良好。截止比选文件递交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部门负责人及对接人,标注联系人和手机)提交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同一企业仅接受唯一授权代表比选;

三、服务要求

(一)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月1日之前供货至奉贤区平峰路90号2号楼健身房,并安装调试培训完毕。

(二)本项目专业工作团队人员组成及具体负责人,无故不得中途调整,做好前、中、后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安全、质量、诚信;确保全面履约。

四、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服务方案模版详见附件

(二)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本项目币种为:人民币。

报价其它要求:

(1)包含响应人应结合项目需求自行规划。上海有机所不再承担本项目的任何额外费用。

(2)除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或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外,在合同实施期限内,合同费用不因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国家及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策的变化或物价上涨、人工成本上涨、通货膨胀、市场变化等原因而调整。投标人承诺不就此等情况向招标人要求追加相关费用。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的书面声明。

(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无行贿记录证明(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六)及响应资格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其中报价方案准备6份。

五、无效标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一)响应文件没有密封包装;

(二)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三)响应人不具备响应资格的;

(四)经审核,响应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五)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经审核,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有串标嫌疑的;

(七)响应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

(八)上海有机所单位职工及直系亲属参与此次比选的。

六、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凡与本次比选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响应单位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七、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10时00分-13时00分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345号5号楼1楼伯明厅

(三)比选时间:2026年4月22日13时30分 

(四)比选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345号5号楼1楼长恭厅 

(五)如有需求请联络相关人员:张老师021-54925077。

附件: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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