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有关规定,在研资助项目每年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根据今年基金委发布的相关通知,结合去年基金委对我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的退回修改意见,现对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承担在研的各类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使用个人用户名和密码进入ISIS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写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于2026年1月12日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只需提交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
2、请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计划书,认真撰写年度进展报告的各项内容,重要研究进展不能过于简单,并请逐项填写,如无内容填写,请写“无”;注意正文部分不可插入图表,可以附件形式上传。
3、发表时间/接收时间/(专利)登记时间为2025年度方可列入本年度进展报告的研究成果目录,请删除所有非本年度的研究成果。
4、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自然科学基金作为成果第一顺序进行标注,如不是第一标注的成果,请在“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说明已投稿的非第一标注成果与本项目的相关性及对本项目研究进展的实质性贡献。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李蓉
邮箱:lrr@sioc.ac.cn
电话:54925225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科研管理处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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