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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有机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报告会通知
2017-11-06 监察审计室 | 【】【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中科院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根据我所2017年纪委工作计划,将于119日举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具体通知如下: 

  1、时间2017119日(星期四)14:00-16:00 

  2、地点:有机所君谋楼1楼报告厅 

  3、要求参会人员:所领导班子成员、两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各民主党派负责人、群众组织负责人、研究室负责人、课题组长、课题组科研财务助理、控股公司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4、报告人:上海市金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特聘专家、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 刘玉林 

  5、报告题目:科研经费犯罪的现状和预防 

  6、主要内容:报告将全面分析当前科研经费腐败的主要特点及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原因和环节,并对科研人员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保持廉洁的对策和建议 

  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明确要求: 

  所领导、研究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控股公司负责人等应带头并督促本部门科研、管理骨干每年至少参加1次廉洁从业宣传教育类活动,本次出席情况也将作为年底党风廉政(反腐倡廉)责任制落实检查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请各位课题组长注意通知组内科研财务助理一起参加!请各位职能部门负责人注意通知部门人员参加!另请大家务必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无特殊理由不允许请假,谢谢! 

  欢迎其他职工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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